AI 微短剧“融像”“融声”能直接用吗?先把授权、版本和下线证据留住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9 月 4 日发布的 AI 微短剧“融像”“融声”治理信息强调明确授权和全流程留痕。吕箐翎律师建议把肖像、声音授权与生成版本、人工复核和投诉处置分别固定。
AI 微短剧把演员或其他自然人的外貌、声音用于生成、替换、配音或互动时,最容易出现的误区是:拿到一份“同意拍摄”或“同意宣传”的文件,就认为后续融像、融声都可以直接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6 年 9 月 4 日发布的相关座谈会信息强调,融像、融声行为须取得权利人明确授权,并应把权益保护放进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
这条信息是治理共识和风险核对方向,不是对每个项目已经违法的个案结论。具体能不能用,先看授权和实际生成方式。
先问授权到底覆盖哪一种使用
授权文件至少要写清楚:
- 使用的是肖像、声音、表演片段,还是面部和音色等可用于生成的新素材;
- 哪些集数、角色、场景、平台和地区可以使用;
- 是真实记录、后期替换、数字化重建,还是模型训练和批量生成;
- 是否允许改编、合成、与其他人物或声音混合、再次授权和商业投放;
- 授权期限、费用、署名、撤回或停止使用后的处理方式;
- 生成版本、宣传物料、直播互动和二次剪辑是否包含在范围内。
“同意出演”不一定等于“同意把声音训练成可重复调用的模型”;“同意在本剧使用”也不一定等于“同意用于广告、直播或其他项目”。如果合同没有写清,先按材料能够证明的最窄范围使用。
输入、生成和发布要分三次核对
第一步核输入。确认原始照片、视频、录音、配音、剧本和客户素材从哪里来,谁有权授权,是否还有经纪、制作、平台或合作方的限制。
第二步核生成。保存工具或模型、版本、参数、提示词、输入素材范围、生成结果和人工修改。需要换脸、换声或批量生成时,记录具体人物和具体版本,不要只在项目文件夹里放一张最终海报。
第三步核发布。把每集、预告、直播、广告和不同平台的实际版本列出来,核对是否超出授权范围、是否需要提示标识、是否经过人工复核以及谁批准上线。制作阶段有授权,不能直接证明剪辑后的发布版本仍然没有扩大使用。
平台审查也要留痕,但不能替代授权
总局发布的信息提到,应结合生成内容整体特征、使用场景、主观意图以及平台是否履行必要审核义务等因素综合判断,并推动制作机构和平台建立技术筛查、人工复核和可追溯存证。
这意味着项目方不能只保存“平台审核通过”的页面。还要保留送审版本、平台规则、审核时间、修改意见、下架或替换记录,以及最终在哪些端口可见。平台审核是一个事实节点,不等于权利人授权,也不等于未来争议中一定免责。
收到异议时先固定四类材料
如果演员、声音权利人或合作方提出异议,第一天先留住授权合同和补充约定、原始素材及来源、模型生成链和各发布版本、平台沟通和下线整改记录。不要只删除争议视频后再试图回忆它何时生成、用过什么素材、在哪些账号传播。
如果当前材料无法证明某一用途已经获得授权,把该用途标成“尚不能证明”,先暂停扩散或缩小使用范围,再补做授权和版本核对。AI 标识、平台审核或“观众都知道是合成”都不能替代明确授权。
本文仅提供一般法律信息,不替代对具体肖像、声音、表演、模型训练、微短剧制作合同或平台发布规则的专项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