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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入职竞争对手:技术资料、客户名单和源代码先怎样固定材料?

更新:2026-08-01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 商业秘密 员工离职 客户名单 源代码 证据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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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入职竞争对手,不能直接认定商业秘密侵权。企业应按技术资料、客户名单、报价体系或源代码分别固定资料范围、接触权限、取用记录、保密安排和可能的使用线索。

参考资料

  1.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3.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18日施行)
  4.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至第八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