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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网页能不能用于商业训练:能访问,不等于已经拿到授权
更新:2026-07-25 吕箐翎律师
百家号 AI训练 公开网页 著作权
这是一篇百家号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单一公开网页可被访问,并不单独解决其内容用于商业训练的著作权授权或许可范围问题。企业应把内容权益、使用行为、规则限制与授权边界分开核对。
先给判断
企业看到网页公开可访问,不能直接把这个事实当成“可以抓取后用于商业训练”的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公开状态只说明访问发生在公开页面;内容是否受保护、企业具体如何取得和使用、权利人是否授权,仍是需要分别判断的问题。
第一层:先看网页里是什么内容
网页可能包含文字、图片、音视频、代码或其他受保护内容。页面能打开,不会自动回答这些内容是否受保护,也不会自动把复制、保存、整理或用于训练的范围一并放开。先把拟使用的具体内容和页面范围固定下来,才谈得上后续判断。
第二层:访问行为和训练用途不是同一件事
普通访问、抓取、复制、建立语料和用于商业训练,涉及的具体行为并不相同。企业不能只保留“页面公开”的截图,就跳过对拟进行行为的核对;应把取得方式、保存范围、训练用途和后续使用方式分别写清。
第三层:规则、技术限制和授权要留在同一份核对材料里
网站当时公开的规则、技术限制、权利人授权材料和企业实际使用方案,应与网页留存材料一起保存。还应核对是否存在适用的法定边界;单凭网页公开可访问,不能推定该边界已经满足。这样才能回看:网页内容是否有可用的授权依据、企业是否超出被允许的范围,以及具体使用是否需要再收窄。
吕箐翎律师建议,先留存拟用网页及抓取范围、当时页面规则和技术限制的快照、权利人授权文本以及拟定训练使用方案,再据此判断是否存在可用授权或适用的法定边界。网页能访问,不能替代这一步核对。
参考资料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