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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前,为什么必须先写清法院要立即制止的具体行为?

更新:2026-07-15T00:00:00+08:00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知识产权实务判断 知识产权 行为保全 临时救济

吕箐翎律师提示:知识产权行为保全不是只证明情况紧迫,而是要把权利与侵害的事实基础、难以弥补损害、利益衡量、公共利益、担保及错误申请风险,与一项具体可执行的停止措施逐项对应。

参考资料

  1.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21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
  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
  4.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