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律师观点

先享后付收集信用信息,什么时候属于合同履行所必需?

更新:2026-09-15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个人站观点 先享后付 信用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 最小必要 授权退出

吕箐翎律师认为,先享后付涉及第三方先行垫资时,信用信息收集可能与服务履行直接相关,但仍要核对用户是否选择、告知是否充分、字段是否最小以及是否能关闭和删除。

参考资料

  1. [1]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66号,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