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律师观点

工程项目里的“尾款”,先分货款还是工程价款再整理材料

更新:2026-08-13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 工程尾款 工程价款 普通货款 建设工程合同 结算材料

“工程尾款”不是法律关系类型。吕箐翎律师提示,先按合同和实际履行区分材料、设备买卖与建设工程施工;送货单、发票、施工记录、验收、结算、审计或评审材料,分别对应不同的待核事实。

参考资料

  1. [1]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 [2] 法释〔2020〕25号;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3. [3] 法释〔2026〕8号;2026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9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