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公开发声

收到图片版权律师函,第一天先查哪5件事?

更新:2026-05-28 吕箐翎律师
知乎 问答 著作权 律师函

这是一篇知乎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收到图片或版权侵权律师函后,第一天不要先承认或报价,应先核验权利主体、授权链、使用事实、赔偿口径和证据保存。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3.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18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