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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登记前先画7地来源图

更新:2026-06-04 吕箐翎律师
今日头条 数据合规

这是一篇今日头条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很多企业看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前,来源证明应该怎么做成证据链?”时,第一反应是先问能不能做、会不会一定违法。风险在于,这类问题很少只有一个答案,关键要先把来源、授权、证据、用途和输出后果拆开。吕箐翎律师的判断是: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前要先把来源、处理过程、授权边界和用途场景画成证据链。不要用一个简单结论替代前置核查。

参考资料

  1. [1]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动态;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平台
  2. [2] 《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试点动态
  3. [3] 上海市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存证试点办法、上海市数据产品知识产权存证登记指南
  4. [4] 《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苏知规〔2024〕1号);《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指引(试行)》
  5. [5] 《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实务指引(试行)》
  6. [6] 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相关登记、交易与运用规则
  7. [7] 深圳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全国统一制式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在深发放、深圳市数据知识产权和数据资产一站式登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