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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被复制先选2条路

更新:2026-06-04 吕箐翎律师
今日头条 数据合规

这是一篇今日头条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很多企业看到“数据库内容被复制,企业该按著作权还是不正当竞争处理?”时,第一反应是先问能不能做、会不会一定违法。风险在于,这类问题很少只有一个答案,关键要先把来源、授权、证据、用途和输出后果拆开。吕箐翎律师的判断是:数据库复制维权要先拆原始数据、选择编排、实质投入和竞争替代。不要用一个简单结论替代前置核查。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至第八百四十五条
  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动态;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