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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离职员工带走技术资料,证据链应从哪里开始?

更新:2026-07-16 吕箐翎律师
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证据规则 商业秘密 离职员工 电子证据

吕箐翎律师认为,离职员工加入竞争对手或存在下载记录都只是线索;企业应先界定具体秘密信息,再对应保密措施、接触外发记录、离职交接与新单位使用事实。

参考资料

  1.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3.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18日施行)
  4.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至第八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