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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电合同拟转给第三方,对应环境价值能否不随合同安排?

更新:2026-08-19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 绿电交易 绿电合同转让 绿电环境价值 电力中长期市场

绿电交易合同的未履行部分拟全部或部分转让时,应先确认交易性质,再核对各方协商一致和环境价值可追踪溯源;对应绿电环境价值应随该转让一并安排。

参考资料

  1. [1] 发改能源规〔2025〕1656号,2025年12月17日印发,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