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写竞品测评,先核四条证据链再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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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辅助撰写竞品测评不当然违法;是否接近最高法典型案例中的搭车引流模式,要看真实体验、发布规模、竞品关键词和链接落点,以及能够对应的竞争影响记录。
企业准备让 AI 批量写竞品比较、产品测评或 SEO 文章时,最容易先问一句:“文章里提到同行、放上自家链接,是不是就违法?”
吕箐翎律师的判断是:不能把“使用 AI”“提到同行”或“放自家链接”单独当成结论。 先要把真实体验、发布规模、导流方式和竞争影响四条证据链对齐;如果事实基础不足,却以竞品关键词批量生成貌似测评的内容并把读者导向自家产品,风险才会集中出现。

一、先把“AI辅助”与“搭车引流”分开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于2026年9月9日公开的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中,案例六涉及某软件公司:以“进销存”为词根,利用 AI 批量生成文章标题,再由 AI 自动生成对另一家公司同类软件的介绍和点评;文章发布在自有网站,并在文章前后设置了指向自家软件的链接。
最高法公开的裁判要点是,该行为降低了同行的用户流量和交易机会,在网络中制造大量垃圾信息、造成数据污染、扰乱竞争秩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公开信息还载明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这个案例支持的是一组具体事实的组合判断,不是“AI生成内容一律违法”。真实使用过同行产品、评价有事实来源、表达客观公允,并且能够保留比较依据的内容,不能仅因使用了 AI 或介绍了自家产品,就直接套用该案例结论。
二、第一条证据链:测评是否有真实使用基础
“测评”这个词,本身就暗含了对产品进行过观察、使用或比较的事实基础。企业上线前,至少要把以下材料放在对应页面或版本旁边:
- 被评价产品的名称、版本和测试时间;
- 实际操作或试用的过程记录、截图、测试数据或公开说明;
- 每一项评价对应的事实来源和人工复核意见;
- 文章中哪些内容是事实描述,哪些内容是分析或观点。
如果团队只有关键词表和生成后的文章,没有任何真实使用、版本或事实来源记录,就不宜把成品包装成“测评”。“没有恶意”“没有贬低”也不能自动补足测评的事实基础。
三、第二条证据链:发布是一篇,还是一批
单篇文章的写作方式,和以同一竞品词为模板批量生成、批量铺开的经营动作,不是同一件事。应保存发布对象、页面地址、生成或修改时间、版本数量、上线和下线记录,并注明哪些页面经过人工编辑。
这里不需要先给“多少篇”设一个绝对门槛。更重要的是,能否还原同一套提示词、关键词或模板是否在短时间内反复生成相似内容,是否把大量页面同时推向搜索入口。最高法公开案例没有披露涉案文章的准确数量,不能自行补写数量或赔偿金额。

四、第三条证据链:竞品关键词与链接落点是否连在一起
把竞品名称写进标题,不等于一定违法;在比较文章中说明被评价对象,也不等于当然侵权。要核对的是:
- 竞品名称或相关词语在标题、摘要、正文和页面标签中承担什么作用;
- 文章是否让读者以为这是基于真实体验的独立测评;
- 文章前后是否设置链接,链接最后指向谁的产品或服务;
- 页面是否清楚区分事实比较、企业观点和自家产品介绍。
如果竞品词只负责吸引搜索流量,文章却缺少对应事实基础,链接又把读者直接导向自家产品,就不能只用“我们也提供了比较信息”来解释整个页面。应把标题、正文、链接和页面发布记录作为一个整体保存。
五、第四条证据链:竞争影响和整改记录能否对应页面
最高法公开案例提到用户流量、交易机会、垃圾信息和数据污染等竞争影响。对其他企业或其他页面,不能直接照搬这些结论,但可以按同样的证据意识整理:
- 哪个页面、哪个版本、哪个时间段出现了投诉或下线;
- 竞品方或平台反馈具体指向哪一段内容、哪一个链接;
- 访问、搜索、咨询或交易记录发生了什么变化,是否能与页面版本对应;
- 企业是否暂停批量发布、删除误导性表达、补做事实核验并留下整改记录。
没有完整的流量数据,不等于当然没有风险;有流量变化,也不等于已经证明因果关系。它们都应作为待核事实,与具体页面和版本对应起来。
六、上线前用三档结论分流
可以进入人工复核:有真实使用和比较依据,页面明确区分事实、观点与自家产品介绍,竞品词和链接落点能够解释清楚。
先暂停扩散:文章已经生成,但版本、测试过程、事实来源或链接落点缺少记录,无法说明为什么称为“测评”。
需要专项处理:出现虚构测评、批量发布、竞品关键词搭车、自家产品导流等组合,同时已有投诉、下线或交易机会争议。此时应先保全原始页面、生成记录和版本,不要继续覆盖式修改或删除。
这三档只是内容上线前的事实分流,不是对任何企业行为是否违法的预判。真正的法律判断仍要回到具体页面、经营主体、使用记录、竞争关系和损害事实。
依据与边界
本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6年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案例六,以及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规则整理:
公开案例未披露涉案企业真实名称、文章准确数量、具体赔偿金额和全部责任项目。本文不将案例细节外推为所有 AI 营销内容的结论,也不把“可能存在风险”写成“已经违法”。
本文仅提供 AI 竞品测评内容上线前的事实与证据核对顺序,不构成对具体文章、营销方案、企业行为或争议结果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