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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务工多年,村集体能只因不在村里生活取消成员资格吗?

更新:2026-08-05 吕箐翎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农村集体成员权益 成员资格 外出务工 稳定权利义务关系 基本生活保障

这是一篇微信公众号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吕箐翎律师提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务工等原因当然丧失成员身份。成员资格仍须结合户籍、稳定权利义务关系和基本生活保障等事实确认,不能只用“长期不在村里”作结论。

参考资料

  1. [1]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25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