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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配方或技术资料外流,第一天为什么先做分类与证据保全?

更新:2026-08-04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个人站观点 商业秘密与知产救济 商业秘密 保密措施 信息分级 知识产权

这是一篇微信公众号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吕箐翎律师认为,商业秘密分级的重点不是给文件贴标签,而是让具体信息、可接触人员、使用目的和控制记录能够相互对应。

参考资料

  1.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