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 2027 年施行:先把存量、在审和拟申请分开,别把一张注册证当成全部问题
这是一篇微信公众号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2026年修订商标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已注册商标继续有效。过渡期排查应把存量注册、在审申请和拟申请分开处理,重点核对申请目的与申报材料。
2026 年修订的商标法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最容易把这个时间点听成“已有商标要全部重新处理”。官方文本给出的过渡事实更窄: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官方原文
“继续有效”不是一张覆盖所有事项的通行证。它解决的是已完成注册的存量状态,不能替代正在审查的申请,也不能替代明年才准备递交的新申请。把三类事项混在同一张台账里,往往会出现两个相反的错误:对存量证书制造不必要的恐慌,或把本应在申请前核实的目的和材料拖到被问询之后。
存量注册先固定范围:继续有效不等于不必管理
对已经注册的商标,第一步是把注册号、注册人、核定商品或服务、有效期和当前使用状态从其他项目中单独拉出来。新法施行前已注册商标继续有效,意味着不能仅因为 2027 年到来就把存量证书预设为失效或要求重办。
但这一步的价值不只是“放心”。一份清楚的存量清单,能防止团队把正在申请、准备申请或授权使用的项目错当成既有注册。注册证、商标档案和实际使用记录应服务于这个范围判断;它们不能自动证明每一项后续申请都具备商业必要性,也不能替代对新材料的核验。
在审申请不能沿用存量逻辑,要回到申请当时的事实
已经提交但尚未结束审查的项目,重点不是重复盘点注册证,而是把申请主体、指定商品或服务、业务计划、提交材料和代理沟通记录放在同一条线上。原因是它们仍处在申请程序中:若团队只看“我们一直有这个品牌”,可能忽略当前申请究竟由谁提出、覆盖什么业务以及已经作过哪些说明。
新文本同时要求申请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这个要求不能被写成“本次修订新增了某项义务”,因为现有核验材料未完成旧文本逐条对照;但对正在审查的项目而言,材料真实性仍是当下必须能够说明的事实。把在审项目与已注册项目分开,才能让补正、答复和代理协作回到各自的程序节点。
拟申请项目的风险不在“新法来了”,而在申请目的和材料能否对得上
对准备在 2027 年前后提交的新项目,不能只做近似检索就结束。新文本第十九条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第五十四条对若干造成不良影响的恶意申请行为规定警告和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所以,拟申请的材料顺序应当从业务使用计划开始:拟在哪些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哪个主体实际经营,为什么需要该范围,再核对申报事项和证明材料能否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只有这些事实先闭合,代理委托、申请文本和内部审批才有共同的依据。吕箐翎律师建议,不要把 2027 年理解为存量商标的统一风险日;真正需要提前做实的是把存量、在审和拟申请拆开,再让每一类项目对应自己的事实材料和程序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