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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并购尽调第一天:为什么先做核心资产红旗表,而不是只看证书和估值

更新:2026-07-15 吕箐翎律师
中国人大网、最高人民法院公开法源与律师核查框架 知识产权并购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 权属链 许可负担 商业秘密

吕箐翎律师提出,IP并购尽调第一天应先把专利、商标、软件与内容、商业秘密映射到产品和收入,再核验权属链、员工与供应商成果、许可负担、争议及交割可转移性。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
  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4.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5.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至第八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