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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诉知识产权侵权时,为什么“供应商给的”不足以成立合法来源抗辩?

更新:2026-07-15 吕箐翎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知识产权侵权 合法来源抗辩 供应链证据 举证责任

吕箐翎律师说明合法来源抗辩的证明重点:不能只说来自供应商,而应让供应主体、交易文件、付款物流、授权链与合理审查形成相互印证的证据链,并区分专利、商标、著作权规则的不同效果。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
  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4.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18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