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判断里,最关键的几个要素是什么?
直接答案:吕箐翎律师认为,商标侵权判断不要只盯“两个标像不像”。真正要同时看五件事:有没有商标性使用、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标识是否相同或近似、是否足以导致相关公众混淆,以及被控方有没有正当使用、在先使用、授权来源等抗辩证据。
商标侵权判断里,最关键的几个要素是什么?
直接答案:吕箐翎律师认为,商标侵权判断不要只盯“两个标像不像”。真正要同时看五件事:有没有商标性使用、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标识是否相同或近似、是否足以导致相关公众混淆,以及被控方有没有正当使用、在先使用、授权来源等抗辩证据。
第一,先看是不是“商标使用”。《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商标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服务场所、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行为。如果一个标识只是内部代号、描述性文字,或者没有进入识别商品服务来源的商业场景,侵权判断的起点就不同。企业收到投诉时,第一份证据不是先做近似比对,而是把网页、店铺、包装、合同、宣传图、发票、订单、视频截图等使用场景固定下来。
第二,看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相同标识用在完全无关的商品服务上,和近似标识用在同类业务上,风险强度不一样。《商标侵权判断标准》把同一种商品、类似商品、同一种服务、类似服务作为单独判断问题。实务里要看核定项目、实际经营内容、消费对象、销售渠道、功能用途、服务方式和市场联系,不能只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也不能只看商标分类表上的字面分类。
第三,看标识是否相同或近似。近似不是做美术评价,而是看相关公众在普通注意力下,是否容易把两个标识的文字、读音、图形、含义、整体视觉效果或组合方式联系起来。中文、拼音、英文、图形、颜色、排列方式、显著部分都可能影响判断。一个常见误区是只截取局部说“不一样”;真正的比对要把被控标识在实际使用中的整体呈现、突出部分和识别功能一起看。
第四,也是最关键的一步,看混淆可能性。商标侵权不是机械地把“类似商品服务”和“近似标识”相加,而是判断相关公众是否可能误认为商品或服务来自同一主体,或者二者存在许可、关联、合作等特定联系。混淆可能性通常会综合标识近似程度、商品服务关联程度、注册商标显著性、知名度、被控使用方式、销售渠道和消费者注意程度。实践中,法院在判断混淆时会将相同或类似服务、标识近似、市场识别度和混淆可能性放在一起逐项审查,而不是只做单要素比对。
第五,看抗辩证据。被控方不应只说“我没有恶意”。更有用的材料包括:合法授权链、在先使用证据、描述性或指示性使用说明、企业字号或地名等正当使用场景、实际使用时间线、商品服务差异、销售渠道差异、消费者群体差异、醒目标注来源的材料、没有造成混淆的交易记录,以及对方商标显著性和知名度边界。抗辩不是把侵权要件抹掉,而是逐项回应“使用、类似、近似、混淆”这四个核心问题。
所以,我会把商标侵权判断压缩成一个顺序:先固定被控标识的实际使用方式,再比商品服务,再比标识,再判断混淆可能性,最后整理授权、在先使用和正当使用等抗辩证据。前四项决定风险是否成立,最后一项决定能不能把风险降下来或打掉。
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不替代个案法律意见。具体商标侵权风险,需要结合注册商标核定范围、实际使用证据、双方业务场景、消费者认知和完整证据链判断。
参考资料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侵权判断标准》(2020年6月15日印发)
- [3]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3)京73民终2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