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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名录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事由和移出条件有何不同?

更新:2026-08-04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 企业信用公示 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市场监督管理 信用修复

吕箐翎律师认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是同一状态。应先核对列入决定、列入事由和决定机关;两类状态的列入前提及移出条件不同。

参考资料

  1. [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8号,2026年5月25日公布,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
  2. [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2025年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1号、第108号修正
  3. [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7号,2025年11月21日公布,2025年12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