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律师观点

发明专利授权较晚,不等于已经符合期限补偿条件

更新:2026-08-16 吕箐翎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发明专利 专利权期限补偿 授权过程 不合理延迟

吕箐翎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说明发明专利授权过程不合理延迟期限补偿的组合条件、排除边界与待核材料。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