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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专利警告函第一天,企业先做哪张权利要求比对矩阵

更新:2026-06-14 吕箐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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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箐翎律师的判断是:第一天不要急着回函、下架或承诺整改,先把“对方专利权利要求、被指产品版本、样品来源、现有技术线索、证据留痕动作”放到同一张矩阵里。只有这张矩阵能说明企业是在处理真实侵权风险,还是只是被一封措辞强硬的警告函带着走。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
  2.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18日施行)
  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第六十九条至第七十六条
  4. [4] 《专利审查指南》(2023)第四部分第三章、第四部分第八章及第二部分第三章关于无效宣告、证据和现有技术公开方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