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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警告函到达后,怎样先做权利要求证据图?

更新:2026-07-16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专利警告函证据判断 专利警告函 权利要求比对 产品证据 现有技术 无效线索

吕箐翎律师说明,收到专利警告函后,应先锁定专利、权利要求和被指产品版本,再逐项对应技术证据,并把现有技术与无效线索分开记录。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
  2.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18日施行)
  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第六十九条至第七十六条
  4. [4] 《专利审查指南》(2023)第四部分第三章、第四部分第八章及第二部分第三章关于无效宣告、证据和现有技术公开方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