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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许可,第一天先核哪些繁殖材料和地域边界?

更新:2026-07-16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观点 植物新品种 品种权许可 繁殖材料 许可地域

植物新品种许可不能只写品种名和许可费,应先核对品种权状态、授权品种与繁殖材料、许可地域、具体行为、质量控制、审定登记衔接、交付留痕和责任边界。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807号,2025年修订)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至第八百四十五条
  3.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18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