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平台知识产权投诉信号后,通知、页面版本和账号材料应怎样分开看?
吕箐翎律师认为,平台通知文本、被投诉链接在取得时的页面版本、账号或经营链材料分别只能说明明确对象、时间、来源和身份字段;三类材料不能相互替代。
吕箐翎律师的判断是:线上店铺收到一项知识产权投诉信号时,最容易发生的误读,是把后台通知、商品页面和店铺主体文件放在一起后,直接认定它们已经说明同一件事。其实,通知文本回答的是平台在该通知中展示了什么;页面版本回答的是某个链接在取得时显示了什么;账号和经营链材料回答的是其自身明确记载了哪些注册、签约、操作、供货或授权信息。三类材料可以相互校对,却不能相互替代。
通知原件先看它明确写了什么
平台通知截图、后台消息或转交内容,应尽量保留完整页面、完整附件、取得方式和可见时间,并区分原始通知与后续转述。通知中可能出现投诉编号、权利类型、理由表述、对象、链接或其他处理信息;应按原文记录,而不应由标题、局部截图或业务人员的理解补足未显示的字段。
通知首先只能说明在明确时间、明确界面中可见的内容。它不能单独证明任何商品页面的完整状态,也不能自动说明被投诉对象已经被确认、链接或账号处于何种状态,或任何期限已经发生。不同平台的具体字段、页面和时间信息,需要回到本次当前后台通知及其完整附件核对,不能用其他平台入口、既有页面或以往经验替代。
页面和链接只固定取得时的可见版本
被指向的商品链接、页面、标题、图片、详情、规格、标识、展示账号及可见版本特征,应连同页面地址、取得方式、取得时间和完整上下文一并保留。一张图片、一句宣传语或一个商品名称,通常只能说明局部呈现;页面在不同时间也可能存在不同内容,不能由单一截取内容替代完整页面版本。
同一店铺名、同一商品名称或同一链接,并不自动说明通知所指的全部对象、某一特定商品版本或全部销售范围。页面资料解决的是“当时这个链接展示什么”,不是“通知必然指向什么”或“谁实际运营、供货或控制该页面”。当页面对象、版本或时间没有和通知原文对上时,应将这一缺口留在待核位置。
账号和经营链材料各自只说明明确身份信息
账号注册或展示信息、营业主体登记资料、实际运营记录、供货文件、品牌材料和授权文件,需要分别保留原件、形成时间、出具或签约主体以及它所指向的商品或链接。它们可能记录某项注册、签约、操作、供货或授权信息,但不能仅因出现同一店铺名、主体名称或商品名称,就推定页面实际由某一主体运营,所涉商品必由某方供货,或任何主体对通知所涉对象承担责任。
同样,营业主体与账号展示的名称可能并不完全一致;供货文件和品牌或授权文件也可能只覆盖明确产品、期间或关系。材料尚未能够对应时,应分开标明账号字段、主体字段、商品字段和形成时间,而不是把合同、登记或运营记录拼接成控制关系或实体结论。
下一步只补对象、时间与身份字段
下一步先补最小事实:通知原件和附件实际写了什么;被投诉链接在何时展示了哪些可识别内容和版本特征;账号、主体、运营、供货、品牌或授权材料分别记载了什么;三类材料能否对应同一对象、时间、账号和主体。不能对应的部分,应如实标注。
电商经营者收到平台知识产权投诉后,应先固定平台通知、被投诉链接和商品版本,并核对当前后台通知实际可见的字段和附件。对本题而言,这只是材料识别和对应边界,不是在判断投诉是否成立、账号由谁控制或平台会如何处理。完成上述整理,只能说明当前材料各自覆盖到哪里,不能取代任何具体平台规则、状态或处理结果的核验。
参考资料
- [1] 京东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 京东知产维权平台
- [2] 拼多多知识产权保护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