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公开网页,能直接进入商业训练集吗?
吕箐翎律师认为,网页公开可访问不等于已取得商业训练许可;应分开核对内容、使用行为、网站规则与权利来源。
吕箐翎律师的判断是:单一公开网页能够被访问,不等于其内容当然可以进入商业训练集;仍应分别核对内容受保护情况、拟进行的复制与使用、网站当时规则或技术限制,以及权利人是否已作相应授权。
“看得到”只说明可访问
网页公开展示,能够说明访问者在当时可以看到页面;它本身不等于权利人已对商业训练、数据集再利用或模型输出作出许可。文字、图片、音视频、代码或其他页面内容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也要结合具体表达和素材来源判断。
因此,不能只凭页面没有登录门槛,就把“可访问”写成“可用于商业训练”;也不能脱离具体页面、行为和权利来源,反过来概括为任何公开内容均不得使用。
把拟进行的行为拆开
实际项目应先说明要做什么:是单次阅读和分析,还是批量抓取、复制保存、清洗标注、对外提供数据集,或将其用于模型训练和后续商业产品。不同环节涉及的内容、数量、保存方式和对外使用不同,不能用一个“研究”或“训练”笼统覆盖。
对含有多个来源素材的网页,还应区分网站运营者、页面作者、图片或视频权利人是否一致。页面上有署名、版权声明、转载说明或授权标识时,应把这些信息与拟使用的具体内容对应,而不是只记录网址。
网站规则与技术限制需要查当时原文
某一网站是否允许抓取、是否有访问条款、robots 规则、登录门槛或其他技术限制,属于具体网站和具体时间的事实。没有保存当时页面原文、规则页面和访问方式,就不能概括其已同意或拒绝商业训练。
这里最容易出现的误区是把行业传闻当作规则:没有实际网站的授权条款或可核验授权链时,应明确这是尚待核实的事实,而不是据此下“公开即授权”或“公开即禁止”的结论。
下一步先固定页面和授权链
准备使用前,至少固定拟纳入的页面版本、内容类型、获取时间、页面可见的署名与版权信息、访问规则及拟使用方式;再核对是否存在覆盖商业训练的授权、许可或其他可适用依据。若这些材料不能闭合,较稳妥的结论是该网页尚不宜直接进入商业训练集,而不是以可访问性替代授权判断。
参考资料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