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律师观点

收到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函,先做 FRAND 善意协商记录

更新:2026-09-14 吕箐翎律师
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及国家知识产权局2026年批复 标准必要专利 FRAND 专利许可 善意协商 专利证据

收到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函后,先把标准实施、披露、许可条件和往来协商记录分栏固定,避免把一封函件或一个费率直接等同于侵权和停止风险。

参考资料

  1.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涉标准必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相关处理意见的批复,2026年7月16日
  2. [2]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国市监反执一发〔2024〕102号,2024年11月4日
  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