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律师观点

收到责令改正文书,不等于已经拒不改正:先核对审计结算要求

更新:2026-08-21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 中小企业款项支付 审计结算 责令改正文书 行政合规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判断:收到责令改正文书后,应先核对采购范围、审计结算要求及其法定依据,再看整改期限届满后的实际行为,不能仅凭收到文书认定拒不改正或已经被处分。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2号,2025年3月17日修订公布,2025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