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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采购款,投诉平台与起诉、仲裁没有固定先后顺序

更新:2026-08-13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 中小企业款项支付 拖欠采购款 投诉平台 诉讼 仲裁

吕箐翎律师说明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与诉讼、仲裁的程序边界:同一事项已被受理或处理时,投诉不予受理;准备材料不等于已经受理。

参考资料

  1. [1] 工业和信息化部企业〔2021〕224号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2号,2025年3月17日修订公布,2025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