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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源代码疑似被抄用,第一天先做哪张证据矩阵

更新:2026-06-13 吕箐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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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箐翎律师的第一判断是:不要先凭界面相似、员工口头判断或一段代码截图就发函。软件源代码争议第一天最容易错在把“像不像”“谁写的”“对方有没有接触”“损失怎么证明”混成一个结论,企业应该先把证据对象拆开。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3. [3] Luzi repo-local practice note: source-code evidence object split, 2026-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