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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源代码疑似被抄,第一天先做哪张证据表

更新:2026-06-13 吕箐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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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实务判断是,企业第一天不要先争“像不像”,而要先做一张源代码首日证据表。表里要同时放权属链、代码版本、开发过程、接触可能、交付使用和损失线索,只有这些对象排清楚,后面才知道该先保全、先发函、先谈判,还是先补材料。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3. [3] Luzi repo-local practice note: source-code evidence object split, 2026-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