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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源代码疑似被抄用,第一天先做哪张证据矩阵?

更新:2026-06-14 吕箐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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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实务判断是,企业第一天不要先写一封情绪很重的律师函,也不要只拿几张界面截图去判断“对方抄了”。我会先把权属、代码版本、接触可能和对外使用证据放进同一张源代码抄用证据矩阵,再决定是发函、申请证据保全、谈判还是起诉。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3. [3] Luzi repo-local practice note: source-code evidence object split, 2026-06-13
  4.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18日施行)
  5.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