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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源代码疑似被抄用,第一天先做哪张证据矩阵?

更新:2026-06-15 吕箐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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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判断是:先不要把动作压到一封律师函上。源代码争议最怕第一天只看界面相似、聊天截图或员工口头判断,后面才发现权属链、版本记录、接触线索和使用证据没有闭合。更稳的做法,是先把能决定下一步的证据对象放进一张源代码证据矩阵。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3.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18日施行)
  4.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5. [5] Luzi repo-local practice note: source-code evidence object split, 2026-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