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律师观点

公司源代码被员工或外包人员带走,第一天先查哪五类证据?

更新:2026-07-15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个人观点 源代码保护 软件著作权 员工离职 软件外包 电子证据

吕箐翎律师认为,公司发现员工或外包人员可能带走源代码时,第一天应先核查权属文件、代码形成与版本记录、接触及带走线索、交付与后续使用证据、材料缺口五类证据;不能因代码存在公司电脑或持有登记证书就直接预判权属和侵权。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18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