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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伙人退出时,代码控制与权利材料如何分开?

更新:2026-07-16 吕箐翎律师
著作权、技术合同、商业秘密与证据规则 技术合伙人退出 源代码权利 仓库权限

吕箐翎律师认为,技术合伙人退出时,仓库控制、代码权属、合同使用、第三方组件和保密义务是不同问题;应先固定版本、权限和提交记录,再核对形成与约定。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至第八百四十五条
  3.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4.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18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