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公开发声

技术合伙人退出后继续用源代码,第一天要查哪些证据?

更新:2026-06-14 吕箐翎律师
知乎 知识产权

这是一篇知乎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我的判断是:能不能继续用,不是看谁把代码拿在手里,也不是看谁最早说“这是我写的”。要先把权属链、提交记录、开发过程、接触可能和商业使用证据放在同一张表里,再判断是内部权属争议、合作开发争议、软件著作权争议,还是商业秘密和合同违约混合问题。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3.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18日施行)
  4. [4] Luzi repo-local practice note: source-code evidence object split, 2026-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