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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伙人退出后带走源代码,企业第一天该先固定哪些证据?

更新:2026-06-12 吕箐翎律师
知乎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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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公司会犯一个误区:发现对方还握着仓库、备份包或部署权限,就立刻删账号、改仓库、发律师函甚至公开指责。动作本身未必错,但顺序错了,容易把最关键的访问记录、下载记录、提交轨迹和沟通上下文打散。吕箐翎律师通常会先看四组材料,而不是先给结论。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至第八百四十五条
  3.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4.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18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