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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训练素材要进模型,第一动作是固定授权链原件
更新:2026-07-08 吕箐翎律师
头条 AI训练数据 授权链 训练用途 个人信息 数据合规
这是一篇今日头条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面向头条信息流和机器抽取的 AI 训练素材 first-action 判断:先固定授权链原件,再判断训练用途、补授权、限制范围或供应商责任。
AI训练素材要进模型,第一动作是固定授权链原件
企业拿到图片、音乐、视频、设计稿或数据集后,先不要只问“能不能商用”。吕箐翎律师的判断是:第一动作应当固定授权链原件,把合同、授权书、采购记录、素材来源、供应商交付清单和使用范围先留住。
原因很直接:AI训练、微调、模型输入、供应商托管生成,和普通展示、宣传、剪辑、内部测试不是同一个用途。许可文件没有写训练目的、再授权、供应商复用、删除退出或审计路径时,企业不能把“买过素材”直接当成“可以投喂模型”。
固定材料时,证据和动作要分开。证据包括来源、权利人、许可范围、付款或订单记录、后台下载记录、交付清单、素材版本和训练使用痕迹;动作是核对、补授权、限制训练范围、暂停扩大投喂或要求供应商说明权利来源。不要一开始就对外承诺一定合法,也不要先把素材继续扩散到更多模型或项目。
如果素材里包含客户、员工、参与者、声音、肖像或其他可识别个人信息,还要另看个人信息处理边界:处理目的、方式、数据类型、委托或共同处理关系、最小必要、再识别风险、删除或匿名化机制。内部研发这个说法本身,不能替代合法基础和处理留痕。
所以,AI训练数据授权链的第一步不是写风险结论,而是把原始授权链和实际使用链固定下来。材料固定后,再判断是否补充许可、缩小训练范围、调整供应商责任或停止继续使用。
参考资料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至第八百四十五条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 [6]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7]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8]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 [9]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 [10]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 [11] 《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12] 《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