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公开发声

员工跳槽到竞争对手,企业能直接认定客户名单被带走吗?

更新:2026-07-30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 商业秘密 客户名单 员工离职 证据核验

这是一篇今日头条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吕箐翎律师提示:员工离职后进入竞争对手,不能单凭任职去向认定客户名单商业秘密侵权;先导出并保全其离职前的客户资料访问与外发日志。

参考资料

  1.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