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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直播间想说“五星级”,上线前核对什么材料
更新:2026-07-31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 酒店直播 五星级酒店 宣传合规 反不正当竞争
这是一篇今日头条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酒店在直播间使用“五星级酒店”这一官方星级表述前,应核对本酒店是否有对应的星级评定或官方认证材料;高端设施、服务或体验描述不能与官方资质表述混用。
酒店直播间想说“五星级酒店”,上线前应先核对的材料,是本酒店对应的星级评定或官方认证材料。直播话术只要把酒店说成具有官方五星级资质,就不能用装修档次、服务体验等描述替代这项核对。
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公布的一起旅游行业典型案件中,涉案酒店未参与国内星级评定、未取得文旅部门核发的五星级酒店官方认证资质;但在其官方客房销售直播间内,主播答复消费者称该酒店是“五星级酒店”。监管部门认定该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并依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处理。
因此,本次直播脚本中出现“五星级”这类表述时,应逐项对应到酒店实际持有的评定或认证材料上。材料能够对应,才讨论如何在本场直播中使用;材料不能对应,就不要把“五星级酒店”作为官方资质事实对外表述。
这里要分清两个问题。酒店设施好、服务标准高、入住体验佳,不当然等于可以宣称拥有官方五星级资质;反过来,这一案例也不意味着所有关于设施、服务或体验的高端描述都当然违法。关键在于,对外说的是消费感受,还是一项可被核验的官方星级资质。
吕箐翎律师建议,直播脚本定稿前,把“五星级”这类资质性用语单独圈出,由运营人员核对对应评定或认证材料;不能对应的,改回与实际设施、服务或体验相匹配的具体描述。这样核对的不是文案好不好听,而是直播间是否把体验宣传说成了官方资质。
本文仅提供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对具体酒店资质、直播话术或宣传行为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