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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开播前,运营方要核对主播哪些身份材料?
更新:2026-07-31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 直播电商 主播管理 身份核验 直播运营
这是一篇今日头条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直播开播前,运营方应按主播逐人核验并留存法定身份信息;每次直播前还需将核验无误的信息报送平台。
直播开播前,运营方要核对的不是主播昵称或账号截图,而是能够对应到具体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信息。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已经把这项核验、报送和留存要求写明。
这次开播最该先做的动作,是按主播逐人完成一张身份核验记录,再决定是否将其排入直播场次。
核验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经常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所属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与直播营销相关的专业资质、职业职务等身份信息,也属于应当核验的范围。主播由机构提供、临时换人或有多个账号,并不改变运营方对实际直播营销人员核验的要求。
材料的重点不在于收集得多,而在于能否对应到这一次出镜的人。运营方可以把上述信息按主播整理为核验记录:谁将在本场直播中进行营销、其所属服务机构是什么、其专业资质或职业职务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更新,而不是沿用过去场次留存的旧表。
核验无误后,还不能只留在运营方内部。办法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在每次直播前,将核验无误的身份信息报送平台;相关信息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保存不少于3年。
这里讨论的是主播身份信息的核验、报送和保存,不等同于交易记录、直播回放或特定商品经营资质的管理要求。它要解决的是:本场实际承担直播营销角色的人是谁,运营方是否已完成可供核对的身份信息记录。
吕箐翎律师建议,排期确定后,先把每位主播的身份核验记录补齐并更新,再向平台报送本场核验无误的信息。这样做的材料对象明确,也便于直播结束后按法定期限备查。
本文仅提供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对具体直播安排、人员关系或平台报送操作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