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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维权,先别急着选投诉还是起诉:先把争议对象分清

更新:2026-09-11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 消费维权 证据留存 法律路径 合同纠纷

这是一篇今日头条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遇到消费或交易争议,不要先按情绪选最强硬的入口;先把争议对象、责任主体、证据和目标对应起来,再核对适用的维权路径。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3. [3]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严正声明》,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