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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带走客户名单,企业别只盯着文件本身

更新:2026-05-11 吕箐翎律师
头条号 商业秘密 客户名单

这是一篇今日头条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客户名单维权要证明商业秘密属性和保密措施,不能只证明员工拿走过资料。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2.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