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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分立、解散或破产交接数据时,不能只看交易文件

更新:2026-08-17 吕箐翎律师
《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 交通运输数据 数据转移 企业重组 数据安全 个人信息告知

吕箐翎律师提示,交通运输数据处理者因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数据时,应分别核对转移方案、接收方承接安全保护义务,以及涉及个人信息时的接收方告知。

参考资料

  1. [1]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