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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客户策略或工艺资料更新后,旧分类和旧标签还能继续沿用吗?

更新:2026-08-12 吕箐翎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商业秘密 信息更新 信息分类 保密措施

吕箐翎律师认为,报价体系、客户策略、工艺参数或技术资料更新后,旧分类、旧标签或旧管理记录只能说明其当时对应的信息对象,不能单独推定已自动覆盖更新后的信息。

参考资料

  1.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