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公开发声
AI 产品图上线前,先核对什么?
更新:2026-07-31 吕箐翎律师
著作权法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规则 AI产品图 商业发布 素材许可 内容标识
这是一篇小红书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AI 生成的产品图准备上线,不能只看画面是否好看或是否写了“AI生成”。发布前应核对输入素材许可、成图与已知作品或标识的相似风险,以及具体发布链条下的内容标识要求。
AI 产品图上线前,先核对什么?
产品图是 AI 生成的,不等于可以跳过发布前核对。
先别急着问“这张图好不好看”。把它和这三类信息放在一起看:输入素材从哪里来、成图和谁相似、这次发布是否涉及内容标识。
先回看你给 AI 的东西。
每一份上传或参考的图片、字体、素材,都要能说明取得依据;更关键的是,已有许可是否覆盖这次上传、生成和商品宣传。AI 处理过,不会把原有许可范围自动变大。
再看成图里有没有“过于像”的部分。
如果画面与已知作品或标识出现相似元素,别只凭“看着像”就断言有问题,也别用“是 AI 画的”结束讨论。把成图、参考素材和拟投放页面放在一起,核对相似的是具体表达还是一般想法、素材是否已有许可、实际会怎么使用。
最后单独判断内容标识。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已于 2025 年 9 月 1 日施行,涉及生成合成内容的显式、隐式标识,以及服务提供者和内容传播平台的相关职责。
这不等于每个企业发布每张 AI 图,都只要统一加上“AI生成”四个字。生成服务、传播平台和实际发布方式不同,先核对适用要求和现有标识,再决定页面怎么处理。
上线前留一张核对单就够:上传/参考素材的许可依据、成图的相似元素、发布页面及服务链条。 任何一项说不清,先别把“AI 生成”当成通行证。
参考资料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2]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