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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专利优先审查,入口和表格这样切换
更新:2026-08-27 吕箐翎律师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通知与办法 专利优先审查 复审无效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请求书
这是一篇小红书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9月1日前后提交专利优先审查请求,先按提交时间区分适用办法,再核对复审/无效宣告案件入口和新版请求书。
9月1日专利优先审查,入口和表格这样切换
如果团队正在2026年9月1日前后提交优先审查请求,先看实际提交时间:
- 2026年9月1日起新提交:按新《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办理;
- 此前已经提交:按原办法办理。
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2026年8月26日实施通知明确的时间分界,具体可查看官方通知。相关办法可查看《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复审/无效宣告:新提交看新入口
如果是复审/无效宣告案件,自2026年9月1日起新提交优先审查请求,应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专利事务服务模块办理,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通知。
原“复审无效”模块不再受理自该日起新提交的请求。
请求书:新提交用新版
自2026年9月1日起新提交的请求,使用新版《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旧版同步停止使用,详见官方通知。
同时注意:本次表格修订不涉及客户端和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调整。
提交前,核对这4项
- 标记请求的实际提交时间,判断适用新办法还是原办法。
- 确认案件是否属于复审/无效宣告案件。
- 如属于该类案件,核对是否进入“专利事务服务”模块,不再使用原“复审无效”模块提交新请求。
- 新提交请求改用新版请求书,别继续沿用旧版。
可以把“提交日期|案件类型|办理入口|请求书版本”放在同一张内部核对单里,提交后按实际页面信息留存材料。
这次变化解决的是提交分流、入口和表格版本问题;它本身不代表具体优先审查请求一定获准。
参考资料
- [1]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6-08-26
- [2]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八十五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