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讲座里的“专家”身份,家属应该怎么核验?
这是一篇知乎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白大褂、听诊器和免费健康咨询只能说明场景,不能单独证明身份或产品功效。遇到自称医院专家的推销,先核人,再核产品和交易,并把健康问题交给正规医疗机构。
先给结论:看到有人穿白大褂、拿听诊器,或者用“免费健康咨询”作开场,先不要把这些外观和场景当成医生身份的证明,也不要先付款买疗程。先记下对方是谁、代表什么机构,再核产品和交易;老人具体的健康问题,回到正规医疗机构处理。
这里要拆开三个容易混在一起的判断:看起来像医生,不等于身份已经核实;做了免费咨询,不等于产品有疗效;把产品卖得很贵,也不等于仅凭价格就能下诈骗结论。
免费场景只能说明“发生了咨询”
免费讲座或咨询可能是营销入口,也可能只是健康服务的一种形式。单凭免费二字,无法回答对方的真实姓名、所属机构、专业资格是什么,也无法回答被推荐的产品到底属于什么类别、有什么标签和宣传依据。
所以,家属第一步不是争论“这是不是骗子”,而是把现场出现的身份说法和产品说法分别记下来:对方自称什么人、来自哪里、推荐什么产品、要求老人当场做什么。先把这些事实留下,后面才有可能核对。
最高法案例告诉我们先核哪几层
最高人民法院 2022 年 8 月 24 日发布的《人民法院重点打击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在李建涛案中记载:案件中的人员以健康讲座、免费健康咨询为入口,虚构知名医院专家身份,将低价购进的保健品当作特效药品高价销售给老年人。页面载明该案有 124 名被害人、93.74 万元,并记载了法院判决。
这个案例的价值,是提醒我们把“身份—产品—交易”放在同一条证据链上看。它不是一个可以套用的标签:124 名被害人和 93.74 万元属于李建涛案,不能因为另一个人也穿白大褂、办讲座或销售保健品,就直接推出对方已经构成同样犯罪。
按“核人、核货、核钱”顺序留证
先核人。 记录对方使用的真实姓名、所属医院或机构、专业资格或执业信息,以及这些信息是通过名片、讲座通知、聊天还是口头说出的。信息不完整时,就把“身份待核实”保留下来,不要用白大褂、听诊器或“专家”称呼替它补齐。
再核货。 拍下产品包装的正反面,记录产品名称、类别、标签、配料和生产者,保存宣传页、讲座课件、聊天记录或对方关于产品功效的原话。把保健品说成“特效药品”是上述公开个案中的事实表现,但读者手中的具体产品是什么,仍要以包装、宣传和其他材料核对,不能直接套案。
最后核钱。 保存讲座或咨询通知、订单、价格、付款时间、收款主体、发货信息和售后承诺,并记下“谁介绍、谁收款、谁负责售后”。生产者、销售者、收款方不一致时,把差异原样记下,不要先用猜测把它们认定为同一个主体。
什么时候先退出付款环节
如果对方不能让你核对自己的身份,却要求老人马上购买疗程;或者把健康咨询直接变成“产品就是特效药”的付款建议;又或者只给出白大褂、医院名称和现场口头承诺,不给出能够回查的材料,家属可以先退出付款环节,把材料保存下来。
“先不付款”是一个证据和风险动作,不是对具体人员作刑事定性。即使现场说法让人感觉不可靠,也应当把身份、宣传、产品、交易和付款之间的关系记录清楚,再判断可能涉及的是普通消费争议、宣传问题还是更严重的责任。
健康问题不要交给推销现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该典型案例的提示中提醒,老年人应到正规医院就医,不要轻信免费讲座或免费诊疗。这个提醒解决的是就医入口问题:讲座或推销人员的介绍,不能替代正规医疗机构对具体健康状况的判断。
家属可以陪老人把“健康问题”和“产品购买”分成两条线处理。需要看病,先走正规医疗机构;需要判断产品和交易,再回看包装、宣传、主体、订单和付款材料。两条线分开,既不会把销售话术当作诊疗结论,也不会因为一次咨询就把所有产品直接归为同一类。
个案事实和法律结论要分开
李建涛案已经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公开,但典型案例的个案事实,不能替代对其他事件的调查。判断某一次推销是否涉及违法或犯罪,仍要结合具体身份是否虚构、宣传说了什么、产品实际是什么、谁参与交易、付款是否由相关说法直接促成,以及是否存在相应的主观故意等完整证据。
家属公开求助时,也不要先发布专家姓名、电话、老人病历或完整订单。可以先做脱敏,再按“人—货—钱”整理材料;缺少的部分标为待核实,不要用情绪化结论填补事实空白。
吕箐翎律师提醒:白大褂可以是服装,专家可以是称呼,免费可以是入口;真正需要核对的是人、货和钱是否能够相互对应。先留证、再核验,健康问题回到正规医疗机构。
本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开的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整理一般风险识别与证据保存信息,不构成对任何具体人员、机构、产品或交易的法律意见;是否构成违法或犯罪仍需结合完整材料由有权机关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