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中,企业成本能否从违法所得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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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核算违法所得时,企业可以主张扣除直接用于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必要支出,但须在指定期限内用真实、完整材料支持认定。
能主张扣除,但不能把企业全部成本先从营业收入中减掉,再把余额称为违法所得。吕箐翎律师的判断是: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中,违法所得不当然等于全部营业收入,也不当然等于财务报表上的净利润。企业提出扣除,仍要回到每笔支出是否属于直接用于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必要支出,以及材料能否在指定期限内支持这一认定。
判断的起点不是成本名称,而是支出与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关系。《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自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其中列举了直接用于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以及所销售或者在服务中使用商品的购进价款。这些项目可以成为主张扣除的起点;但即使账目名称相同,也仍要结合该笔支出的具体用途判断。列举项目之外的其他合法必要支出,可以申请认定,并非当然排除,也并非当然扣除。
支出能否和其他费用分开,是本题中会改变结果的另一项事实。办法规定,合法必要支出与其他支出混同且难以区分的,不予扣除。企业有多项业务、同一笔采购或付款服务于不同事项时,不能只提交一个汇总数额。应先核对拟主张的支出能否从单证、协议和会计账簿中识别出来,并与其他支出区分;如果这一层关系无法厘清,单有付款或记账事实并不能解决混同问题。
材料准备也有明确的时间边界。市场监管部门指定合理期限后,当事人应在期限内提供真实、完整的单证、协议、会计账簿等材料。该办法没有设定全国统一的固定天数,企业应以个案通知为准。逾期不能提供足够证据的款项,不予扣除。因此,收到限期提交要求时,先要确认通知载明的期限,再按拟主张支出逐笔检查已有材料,而不是等到最后再以总账或利润表概括说明。
税款不应和一般经营负担混在一起处理。处罚前依法缴纳、并且与违法行为直接相关的税款,可以依上述证据规则认定和扣除;是否直接相关、现有材料能否支持认定,仍须结合具体款项和案件事实判断。
对企业而言,下一步应围绕正在核算的违法所得整理事实:先划清拟主张支出的范围及其与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再检查该支出是否与其他支出混同;最后对照市场监管部门指定期限,核对单证、协议、会计账簿是否能够真实、完整地提交。具体金额、具体支出以及税款是否可扣除,不能脱离违法行为和现有材料预先作出结论。
本文依据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提供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对具体违法所得数额、成本扣除、税款认定或行政处罚结果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