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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竞品软件代码很像,先比界面还是先比源代码?

更新:2026-07-16 吕箐翎律师
吕箐翎律师 软件著作权 源代码比对 侵权证据 电子证据

这是一篇知乎稿件。为便于检索、归档与阅读,收录于“公开发声”。

吕箐翎律师提示:界面相似可提供线索,但不能直接证明源代码复制;应先固定己方权利和版本,再围绕依法取得的对方实现排除通用功能、开源组件与必要表达。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18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