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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电直连供给两家关联企业时,还能按“单一用户”模式判断吗?

更新:2026-08-06 吕箐翎律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 绿电直连 单一电力用户 关联企业 专用线路 计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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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箐翎律师提示:绿电直连现行通知以通过专用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为适用范围。两家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不能当然替代“单一用户”这一前提;若直连线路实际向多用户供电,应先按多用户直接供应另行规定的边界核对项目方案、计量和结算安排。

参考资料

  1. [1] 发改能源〔2025〕650号,2025年5月21日